第二章
第七天傍晚,我拿着厚達兩百頁的證據材料站在林建國的紅木辦公桌前。
「你最近在忙甚麼?周明遠說你連他的電話都不接了——」
我把離婚協議書拍在桌上。
林建國低頭掃了一眼,臉色驟變。
他撕了協議,拍桌站起來,指着我的鼻子罵我大逆不道、無端生事,習慣性用父權施壓。
我面無表情,將證據一頁一頁擺在桌上。
蘇慧的長期同居住址,精確到門牌號。
林知瑤的親子鑑定報告,鑑定機構是本市三甲醫院。
三處學區房的房產證編號,購房時間與林知瑤入學時間完全吻合。
十年間轉移資金的銀行流水,總額摺合人民幣三千七百萬。
代持股協議上的簽章,與他當年在工商登記文件上留的印鑑一模一樣。
他每看一眼,臉就白一分。
「這些證據全部經過法務公證,具備法律效力,」
「一旦進入訴訟程序,你不只會淨身出戶。你在建業地產掛名的獨立董事席位會被董事會罷免,你參與的三個政府招投標項目會被重新審查,你在商會經營了三十年的臉面,轉移資產、婚內欺詐,將會被打包成新聞通稿,送到每一家媒體的編輯部。」
林建國右手劇烈顫抖,指尖碰到紅木桌面發出細碎的叩響。
他盯着我,像盯着一個從不認識的陌生人。
二十八年來,我在他面前一直是那個順從的女兒,不爭不搶、聽話懂事,連婚姻都是按他的意思定下的。
他不知道我爲甚麼突然變成這樣,正如前世的我直到死都不明白,同樣是親生女兒,他爲何獨獨厭惡我。
「簽字。」我把筆推到他面前。
「知意——」他哀求我。
「簽字。」我再次強調。
那天晚上,林建國簽了離婚協議,自願放棄全部婚內財產,淨身出戶。
我收起協議轉身就走,他癱坐在椅子上,一句話都沒再說。
我不需要他的愧疚,我要的只是他名下的七千三百萬現金、四處房產、三家公司的股權,這些加起來,摺合人民幣近一個億。
這些錢,前世被他全部轉給了蘇慧母女,後來末世降臨,她們就是靠這筆錢,在安全區換到了一間獨立套間,擁有全套醫療服務,還有喫不完的口糧。
而我和我媽,連一張最底層的通鋪都分不到,因爲周明遠在安全區管理委員會里動了手腳,把我們母女的名字從倖存者名單上劃掉了。
我攥着那份協議走出建業大廈。
我在路邊站了一會兒,拉開車門發動引擎,沒有回家,而是驅車去了城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