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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歲這年,我成了老賴。
法院傳票寄到醫院。
案由:拒不支付撫養費。
原告:陳浩,男,18歲。
我盯着傳票看了半小時,撥通法院電話。
“法官,我今年24歲,母胎單身。”
“被告陳述需基於事實,傳票有你的親筆簽名和結婚證複印件。”
電話那頭聲音嚴肅。
“您算過賬嗎?”
“甚麼?”
“我大兒子18歲,說明我6歲就生了他。”
電話裏死寂。
“你帶上身份證,馬上來一趟。”
......
市第一人民醫院,住院部三樓。
我手裏捏着催款單。
兩萬三千塊,我媽下週心臟搭橋手術的費用缺口。
我把單子對摺塞進口袋,推開病房門。
我媽躺在三號牀,鼻子裏插着氧氣管。
“曉曉,工作忙就別天天往這跑。”她聲音很虛。
“超市今天調休。”我走過去給她掖被角,“錢的事你別管,我找店長預支了半年工資,夠了。”
這是假話。店長昨天剛拒絕了我。
我正盤算晚上去夜市擺地攤,手機震了。同城快遞員站在病房門口。
“林曉是吧?法院專遞,簽收一下。”
我在電子屏上劃下名字,撕開牛皮紙信封。
傳票。
案由:撫養費糾紛。
原告:陳浩,男,18歲。陳宇,男,14歲。陳婷,女,10歲。
被告:林曉,女,24歲。
訴訟請求:判令被告支付三名原告過去十年撫養費共計三百六十萬元,並承擔後續撫養義務。
三百六十萬。我連兩萬三都拿得很艱難。
我拿着傳票走到樓梯間,撥通座機號碼。
“市南區人民法院民事庭,哪位?”
“我叫林曉,剛收到傳票,這案子搞錯了。”
“案號報一下。”
我念了一串數字。鍵盤聲傳來。
“林曉,女,身份證號......沒錯啊。原告起訴你遺棄未成年子女,拒不支付撫養費。下週二開庭,必須到場。”
“法官,我今年24歲,母胎單身。”
“被告陳述需基於事實,卷宗裏有你的結婚證複印件,還有你親筆簽名的財產分割協議。”
“您算過賬嗎?”
“甚麼?”
“我大兒子18歲,說明我6歲就生了他。”
電話裏死寂。足足十秒。
“你帶上身份證,馬上來一趟。”
半小時後,我坐在市南區法院調解室。
接待我的老法官胸牌上寫着李建國。他拿我身份證在讀卡器上刷了一下,又翻開卷宗對比,眉頭越鎖越緊。
“李法官。”我指着結婚證複印件,“這上面的照片根本不是我。”
複印件上的女人濃妝豔抹,看着至少三十歲。名字是林曉,身份證號一模一樣。登記日期:十八年前。
“十八年前,我還在村裏上學前班。”我翻出手機相冊裏的童年照遞過去,“這是我六歲的時候。”
李建國看完,把卷宗合上,站起身。
“林曉,這已經不是普通民事糾紛了。”
他撥了個電話。
“陸隊長,我老李。我這有個案子,涉嫌僞造國家機關公文和身份盜用,性質惡劣。當事人我給你帶過去。”
掛了電話,李建國拿起外套。
“走,去市局刑偵大隊。”
我跟在他身後,手心全是冷汗。
市局刑偵大隊,二樓辦公室。
一個穿便衣的年輕男人坐在電腦前,桌上堆滿案卷。陸城,刑偵支隊副隊長。
他接過材料掃了兩眼,目光停在那個“18歲大兒子”上,抬頭看我。
“你六歲生的他?”
“我連男人的手都沒牽過。”
陸城沒笑。轉身登入公安系統,屏幕藍光映在他臉上。
“林曉,戶籍地:青平縣大柳村。”
“對。”
“系統顯示,你的戶口十八年前發生過一次遷移,遷入了本市高新區。”
“不可能,我媽一直把戶口本鎖在老家櫃子裏。”
陸城把屏幕轉過來。一張戶口頁掃描件。
戶主:陳海。妻子:林曉。長子:陳浩。次子:陳宇。長女:陳婷。
“陳海是誰?”我聲音發抖。
“本市海建集團前任董事長。身價過億。半年前死了。”
死因:車禍。
我腦子嗡嗡響。我不僅結了婚、有三個孩子,還喪了偶。
“既然他身價過億,爲甚麼孩子要起訴我討撫養費?”
陸城鼠標往下滑。
“因爲陳海死前公司破產了,留下三千萬債務。”
他盯着我。
“根據系統裏的夫妻財產分割協議,陳海全部剩餘資產歸三個孩子。而那三千萬債務——”
停頓。
“由配偶林曉,全額承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