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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小悟性高,指哪兒打哪兒。
小時候,媽媽丟了錢。
爸爸非說是我偷的,害我被打手心。
我這才知道,原來錢是可以偷的,偷了還可以冤枉別人。
第二天,我偷了媽媽抽屜裏的錢,藏進爸爸枕頭底下。
爸爸被媽媽罰跪榴蓮,而我終於洗清了冤屈。
後來,奶奶給弟弟買了一袋火腿腸。
我本來沒想喫。
可她非說我嘴饞,偷喫得只剩五根了。
我打開一看,明明還有十幾根。
於是我一口氣喫到只剩五根。
反正她都替我數好了。
再後來,爸媽嫌我成績只進步一點,要取消給我的獎勵。
我意識到,進步少等於沒進步。
於是我乾脆擺爛再也不進步了。
捱打時,他們喊:「我看你敢跑!」
我愣住。
原來捱打可以跑啊。
於是我跑到鄰居家、跑到小賣部、跑到派出所門口。
他們嫌丟人,再也不敢追着打我。
媽媽問我怎麼變成這樣。
我也想知道。
明明這些壞事,我原本都不會。
是他們一邊冤枉我,一邊教會我的。
……
我二十二歲那年,父母開始張羅我的婚事。
說是爲了解決我的終身大事,其實是爲了填補公司的資金窟窿,把我安排去和顧家聯姻。
我媽說:「你這種又懶又饞又沒出息的東西,能嫁進顧家是燒高香了,去了要懂得感恩。」
我點頭,表示受教了。
聯姻飯局上,顧家豪宅金碧輝煌。
顧澤宇穿着高定西裝,冷眼旁觀。
我媽滿臉堆笑,一邊極力討好顧家一邊不忘貶損我。
「我們家明月啊,從小就好喫懶做,甚麼家務都不會幹。」
「花錢還大手大腳,一點規矩都不懂。」
「嫁到顧家,還要親家母多調教調教。」
我爸在一旁連連點頭。
顧母端着咖啡,眼神輕蔑地掃了我一眼。
「進了我們顧家的門,自然要守我們顧家的規矩。」
我坐在椅子上,乖巧地點了點頭。
原來我好喫懶做,喜歡亂花錢。
記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