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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十點,我剛要入睡,門外傳來一陣笑聲。
是爸媽和妹妹,正在笑着討論電影劇情。
門鎖一開,爸爸清了清嗓子。
“紀凌,你去拍片了沒,腿沒甚麼事吧?”
我被燈光刺了下眼,眯了眯眼,看清他們三個人穿了同款的電影周邊T恤,唯獨沒有我的份。
妹妹走上前來:“姐,我看你摔得挺重的,你腿疼嗎?”
我說:“骨頭沒事。”
媽媽立刻輕哼一聲:“小芙,這下你可以放心了。”
“我就說你姐從小就皮實,摔一跤也不會有甚麼,你還非得專程來看她一趟。”
不是皮實,而是說了也沒人在乎。
爸媽離婚後,我的撫養權被判給了媽媽,妹妹被判給了爸爸。
媽媽說她要賺錢養我不容易,沒空再照顧我,把我送進了寄宿學校。
13歲生日,爸爸來看我,給我買了一個草莓蛋糕。
喫完的當晚,我上吐下瀉,被生活老師送進了醫院。
再醒來,坐牀邊的媽媽背對着我,跟臨牀阿姨聊天。
“當初看她年紀大一些纔要她,以爲省心,結果呢?就因爲饞嘴,害我大半夜還得跑過來。”
“我小女兒特別乖,早知道當時......”
後來,我學會不說了。
跑步崴了腳、高燒40度、腸胃炎,每一次,我都一個人去醫務室輸液,一個人定鬧鐘吃藥。
我以爲,少給媽媽添麻煩,她也會說我一句乖。
可現在看來,她看不見我,又或許,是不想看見。
“你沒事就好。”
爸爸的視線只在我身上停留了兩秒,就轉向了妹妹。
“小芙,你不是說想喫附近有一家的海鮮粥嗎,趁還開着,我們現在去吧。”
媽媽立刻要去換鞋。
“我帶小芙去,你陪着紀凌。”
爸爸皺眉:“我先提的,該我陪小芙去。”
“你粗心得很,我得去看着,免得你點了甚麼小芙不愛喫的。”
才幾句話,他們就嗆起來了。
我有些熟悉這氣氛,又覺得陌生。
畢竟涉及到我時,他們吵的不是“誰陪”,而是“誰可以不管”。
媽媽會說,爸爸該打的撫養費沒到賬,所以我的生活費要減半,肚子餓了就去找爸爸。
爸爸會訴苦,說我的撫養權不歸他,所以我有事都應該找媽媽。
原來被當作燙手山芋急着甩掉的,只有我一個。
眼看氣氛不對,妹妹眼圈一下子紅了。
“你們好好說話嘛,別吵架。”
聲音不大,但媽媽立刻住了嘴,爸爸也頓住了。
“沒吵,我和你媽只是在商量。”
“就是,我和你爸一起去給你買粥,你在家休息。”
兩個人相伴出了門,門鎖咔噠一聲。
我低頭盯着傷口處的紗布,伸手想把翹起來的邊緣壓下去。
膝蓋疼得厲害。
但心裏那陣痛,終於被壓下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