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我被認回豪門後,
假千金受到刺激,得了間歇性失憶症。
第一次失憶,她在認親宴上捅了我八刀。
我進了ICU,她卻一臉無辜:
“我忘了姐姐就是真千金,我以爲臺上的人是冒牌貨,所以想替姐姐出氣......”
第二次,她闖進我的考公現場,
說我是被人包養的小三,導致我考公失敗。
第三次,
她在我婚禮前夜潛入我房間,把硫酸潑到了我身上:
“這個小偷假扮成了姐姐,我要替姐姐抓壞人!”
家人爲了保護假千金,連救護車都沒喊。
在我渾身嚴重燒傷,痛得快嚥氣時。
家人還在勸我大度。
連未婚夫都向着她:
“她只是失憶了沒認出你,又不是故意的,你別怪她。”
再睜眼,我回到婚禮前夜。
這次。
我悄悄灌醉未婚夫,讓他睡進了我的房間......
......
“萬一我明天又失憶,忘了姐姐是新娘,然後衝上臺搞出甚麼亂子......怎麼辦?”
從前世的記憶中回過神時。
紀馨馨正嬌滴滴地,拉着家人裝可憐:
“我就是個闖禍精,要不明天婚禮我就不參加了吧?”
“明天是姐姐最重要的日子,要是又因爲我攪黃了婚禮,姐姐會恨我一輩子的。”
她偷偷瞄着我。
臉上是隻有我能看懂的囂張。
和之前每一次一樣。
不等我說話。
爸爸媽媽就搶先替我表態道:
“放心,你姐姐最大度了。”
“無論明天你做了甚麼,你姐姐都不會怪你的,你也永遠是我們最愛的女兒。”
哥哥也溫柔地安慰紀馨馨:
“你是我們最重要的家人,婚禮你絕不可以缺席。”
“不管你做了甚麼,哥哥都會替你兜着。”
和之前每一次一樣。
哪怕我重傷進ICU,差點因器官感染去世。
哪怕我聲名狼藉,被永久剝奪了考公的資格。
所有人都照樣護着紀馨馨。
然後逼我大度,勸我別追究紀馨馨的責任。
甚至在我死前。
哪怕我被燒爛了全身皮肉,痛苦地在地上打滾。
家人們爲了保護紀馨馨,依舊阻止了保姆叫救護車。
他們當時敷衍地買來燙傷膏:
“一點小燒傷而已,忍忍就過去了,可要是這件事被捅出去,馨馨這輩子就完了。”
我死後。
家人還把這件事僞裝成意外。
而紀馨馨代替我成爲了婚禮的新娘,美美和顧言臣結婚。
從始至終。
他們纔是相親相愛一家人,而我只是個可以被隨意犧牲的外人。
想到這裏,我沉下臉:
“被捅了八刀進ICU的不是你們,被毀了名聲的也不是你們,你們當然站着說話不腰疼了。”
紀馨馨可憐巴巴躲到爸媽身後:
“所以姐姐......這些年,你其實一直在怪我嗎?”
見紀馨馨紅了眼眶。
未婚夫顧言臣面露不滿:
“紀雨晴,你怎麼這麼小心眼?都多久的事了還要提?”
“馨馨會得失憶症,還不是你害的。”
爸媽和哥哥也輪番上陣教訓我。
一想到我一次次的忍讓。
只換來了慘死的下場。
我壓下心中恨意,轉而裝出乖巧親切的樣子:
“對不起,我知道馨馨控制不了自己的失憶,她也很痛苦。”
“我向你們承諾,無論馨馨以後做了甚麼,我都不會責怪她。”
畢竟這一次。
我不會再給紀馨馨傷害我的機會。
至於其他人會不會責怪她......
那可就不好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