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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本賬,記的全是蕭珩待我的好。
“三月初七,我咳了一聲,他把藥房搬進了我院裏。”
“九月十二,我想喫家鄉的酸棗糕,他派人跑了三百里。”
這樣的賬,一共記了一百零三筆。
兩年前,爹孃收了王府的聘禮,一頂小轎把我抬去給快死的寧王沖喜。
那時我恨他,後來一筆一筆記着,就不恨了。
第一百零四筆,發生在今早。
他把一包藥放在我面前。
“明早化水喝了,會像病逝。三日後有人帶你去嶺南。”
別院那位姑娘,今早試了王妃的吉服。
他裝了兩年病,只爲引出害她的人。
我這個沖喜的新娘,不過是擋在她前面的一頂轎子。
“嶺南溼熱,”他說,“涼茶我讓人備好了。”
我求他寬限一日,回了趟家。
若家裏肯留我,嶺南我就不去了。
娘拉着我的手哭,說這些年對不住我。
爹已經把我的名字,謄到了族譜上亡人那一頁。
我想帶走小時候那把長命鎖。
娘說,已經放進我的棺材裏了。
“給你陪葬,娘也算有個念想。”
回到王府,我翻開賬本,寫下最後一筆。
“蕭珩送我一碗藥。這一回,不用人來救了。”
······
蕭珩走後,那包藥就擱在桌角,我看了一上午。
春杏捧着一張路引進來,眼圈紅得跟兔子似的。
“王妃,王爺連您往後叫甚麼都替您想好了。”
路引上寫着:嶺南許氏,寡居,無親無故。
我把路引疊成小方塊,壓在了藥包底下。
“挺好,省得我自己翻黃曆起名字了。”
“可您明明是林知意啊。”
“過了後天,就不是了。”
春杏抹着眼淚問:“王妃,您就不鬧一鬧?”
“鬧給誰看呢,又沒人等着看。”
滿京城都知道,寧王病得只剩一口氣,林家把閨女塞進王府沖喜。
也都知道,我進門那個月他就能下牀了,從此把我捧成了京城最好命的沖喜新娘。
只有一件事,沒人知道。
兩年了,他從沒在我房裏留過一夜。
我以爲他是心疼我年紀小,原來他的人一直在別院等着他。
院門口忽然熱鬧起來,管事嬤嬤扯着嗓子喊沈姑娘到。
沈清禾帶着兩個丫鬟進門,一眼就看見了架子上那件白狐斗篷。
那是我進府頭一個冬天,蕭珩親手披在我身上的。
他說狐狸是他獵的,全京城就這麼一件,配我剛好。
我捨不得穿,每年只在初雪那天拿出來披一回。
沈清禾伸手就把斗篷摘了下來,往自己肩上一搭。
“哎,還挺合身的嘛。”
“這狐狸是我及笄那年,阿珩進山給我獵的。”
“後來我出了事,東西放着也是放着,就先借你披了兩年。”
春杏急得直跺腳:“姑娘想要,讓王爺再獵一隻不就完了,搶我們王妃的幹嘛?”
“因爲清禾怕冷。”蕭珩從門外進來,看見她凍紅的手,直接攥進掌心裏捂着。
他腕上纏着一根舊紅繩,是我去城外磕了九十九級臺階求來的平安繩。
他戴了兩年,我一直以爲是爲我戴的。
沈清禾歪在他肩上:“妹妹好像不太樂意呢。”
蕭珩掃了我一眼。
“一件斗篷而已,你身子早好了,清禾在外頭凍了兩年。”
“這兩年王府沒短過你喫穿,林家也跟着沾了不少光。”
“知意,人得知足。”
我低下頭,說我知道了。
沈清禾披着我的斗篷,跟他一前一後出了院子。
雪又下起來了,落在他倆肩上,看着倒真像一對。
原來那年初雪,我也只是借來披了兩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