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
第二天,程硯的母親給我媽打電話。
「昨天是程硯不對。可許梔從小沒媽,精神一直不穩定,程硯也是心軟。」
我媽氣得聲音發抖。
「她沒媽,我女兒就該沒婚禮?」
程母放軟語氣。
「婚禮可以再辦,別讓六年的感情毀在一個外人身上。」
外人。
過去六年,許梔一張券就能叫走程硯。
到了我這裏,她倒成了外人。
中午,程硯拎着藥、粥、平底鞋和白玫瑰來了。
我媽堵着門。
他隔着門縫看我。
「腳還疼嗎?你看,我都記得給你買藥。」
我問:「昨晚幾點來的?」
他神色一僵。
「醫院那邊走不開。」
「許梔不讓你走?」
「她一直哭。江書月,她手腕上有血,你讓我怎麼走?」
我媽紅着眼吼他:
「我女兒婚鞋裏也全是血!」
程硯愣住,低聲說了句對不起,眼睛卻還看着我。
像在等我替他解圍。
從前我會。
我會說,媽,算了,他也不容易。
會把他的難處搬出來,壓住自己的委屈。
這一次,我沒有開口。
程硯等不到我說話,臉色一點點冷下來。
我接過鞋盒。
三十七碼。
盒底壓着小票,兩雙同款,一雙三十七,一雙三十九。
三十九碼是許梔的。
「順手買的?」
程硯神色微變。
「她出院也要穿鞋,一起買省事。」
省事。
原來我的補償,也能和許梔拼單。
我把鞋盒塞回他懷裏。
「你留着省事吧。」
他臉色沉下去。
「江書月,你現在連一雙鞋都要計較?」
「那我該計較甚麼?計較你逃婚,還是計較你回來第一件事,是怪我不懂事?」
他壓了幾秒火,又軟下來。
「行,我錯了。你今天想讓我在你爸媽面前跪多久?十分鐘夠不夠,不夠我給你續。」
聽着像認錯,其實還是在說我無理取鬧。
我看着他。
「程硯,你真噁心。」
他的表情終於裂開。
我把婚房鑰匙、銀行卡副卡和戒指盒一起遞給他。
「東西還你。婚房我不住了,禮金和酒店損失,我家那部分會結清。」
程硯沒接,眼神發沉。
「你來真的?」
「是。」
「昨天滿場賓客都看見,是你親口取消婚禮。」
「他們也看見你走了。」
他呼吸一頓,像第一次發現這場婚禮並不是只要他回來,就能重新接上。
我關門,他伸手擋住門縫。
門夾到手背,他疼得皺眉,卻不肯松。
「書月,我給你三天。三天後,我們重新談婚禮。」
我說:「三天後,我去婚房搬東西。」
他眼神一冷。
「你敢。」
我看着他。
「程硯,你道歉連半天都裝不到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