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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薇薇是兩個月前回到督軍府的。
她五歲那年在燈會上走丟,後來被人販子賣去了北邊,輾轉十幾年才被霍沉舟的人找到。
父親見到她那天,站在門口半天沒敢上前。
三個哥哥更是紅了眼。
這些年,沈家所有人都覺得欠她,我也一樣。
我住了十三年的院子讓給她,母親給我攢的首飾分她一半,就連原定上個月的訂婚宴,也因爲她剛回來不適應往後推了。
她從來不搶,父親給她地契,她說不要。
大哥送她珠寶,她也只是笑。
“姐姐陪了你們十三年,我已經回來得夠晚了,不能再搶她的東西。”
她越這樣,幾個男人越覺得心裏不是滋味。
有一回母親給幾個孩子分平安符,沈薇薇拿到最後一個,忽然笑着說自己早習慣了。
父親聽完,當場把母親替自己求的那枚摘下來塞給她。
大嫂忍不住說了一句。
“娘排了三個時辰才求來的,父親真捨得給?”
沈薇薇立刻往回遞。
“嫂嫂別誤會,我沒想搶。”
父親反而沉下臉。
“一個平安符而已,她小時候吃了那麼多苦,你跟她計較這個做甚麼?”
那以後,嫂嫂們就算覺得不舒服,也很少再當面說。
因爲只要誰露出一點不高興,沈薇薇總會先紅眼,最後反倒像是她們欺負了剛回家的可憐姑娘。
真正把這份偏心推到明面上的,是一場家宴。
那天院外有人擦槍走火。
槍聲一響,父親本能地把母親護到身後。
大哥抱住妻女,二哥擋住懷孕的二嫂,三哥更是直接把兩個孩子壓到桌下。
霍沉舟也第一時間拽住我。
等槍聲停下,我們才發現沈薇薇一個人蹲在牆角。
她膝蓋磕出了血,卻衝大家擺手。
“沒事,我小時候聽見槍聲,也都是自己躲。”
一句話,讓父親臉色徹底變了。
從那以後,所有人都開始有意無意先顧她。
母親愛聽了十年的戲,她嫌鑼鼓像槍聲,父親第二天就把戲班辭了。
侄女生日切蛋糕,大哥第一塊先遞給她。
三嫂臉色不好看,大哥還勸了一句。
“孩子年年都有生日,薇薇這些年一次像樣的生日都沒過。”
三哥帶妻女出門,沈薇薇說坐最後一輛車害怕,他轉頭就讓妻女換去後面。
最開始,嫂嫂們還能笑着說一句。
“行吧,讓讓她。”
後來讓得多了,誰也不說了。
霍沉舟倒一直護着我。
沈薇薇回來後第一次問起我們的婚約,他當着所有人的面回得很乾脆。
“我救你,是因爲你是知意的妹妹。”
“我要娶的人一直都是她。”
沈薇薇聽完笑着點頭。
晚上卻突然不見了。
父親帶人找到她時,她正坐在當年走丟的舊碼頭。
她沒有哭鬧,只把身上的新大衣疊好遞給父親。
“爹,我想回北邊。”
父親一下急了:“這裏纔是你的家,你又折騰甚麼?”
沈薇薇垂着眼:“我沒折騰,我就是終於想明白了。”
“你們疼我,是因爲欠我。真遇上事,你先護娘,哥哥先護妻女,沉舟哥先護姐姐。”
“我回來得太晚,怎麼補都排不到前面。”
三個哥哥全沉默了。
她這才紅着眼笑了一下。
“我甚麼都不要。我就想知道,如果有一天必須選,你們能不能先選我一次?”
三哥第一個鬆口。
“不就一次嗎?哥答應你。”
父親沒有反對,大哥甚至說,要演就演得像一點,否則她還是不會信。
最後開口的是霍沉舟。
他沉默許久,把煙摁滅在欄杆上。
“行,就這一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