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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高考志願改回了京大。
按下提交鍵,一切塵埃落定。
班級羣的消息,一個接一個地跳出來。
【凌班長,你 701 的高分,真要陪蔣同學復讀一年?】
【你懂個屁,這就是愛情的力量,誰不知道咱們凌班長把蔣同學當眼珠子護着,哪捨得讓他自己孤零零去讀大專。】
【聽說班長連學校外面的房子都租好了,生怕蔣同學復讀受一點委屈。】
【@蔣同學,咱班長就是你的救命恩人,你以後要是對不起她,我們第一個不答應哈!】
蔣成異沒吭氣。
我卻突然反應過來。
爲了租那間房子,我整整搖了一個月奶茶,把腱鞘炎都搖出來了。
憑啥要便宜一個有錢人?
我立刻蹬着自行車去了出租屋。
退租!
今天說甚麼都要退租!
推門而入,我差點以爲自己走錯了地方。
原本破破爛爛的小出租屋,被重新粉刷了大白牆,還掛上了高檔電視機,換了雙開門大冰箱。
有個穿黑色 T 恤、牛仔短褲的女生坐在輪椅上。
手腕上戴着一隻價值不菲的勞力士。
我記得這個款式。
高考前,我蹬自行車送蔣成異回家時,他突然從車上跳了下來。
在店外盯着這塊表,看了整整三分鐘。
我抓着他的手:「喜歡?以後賺錢了,我給你買。」
蔣成異面無表情地收回視線,只「嗯」了聲。
那時我以爲這是塊男士腕錶。
現在看她戴在手腕上,才反應過來。
哦,原來是情侶款。
原來我需要努力很久,才能買得起的勞力士。
蔣成異隨隨便便就能買下兩塊。
原來我搖一個月奶茶,加上壓歲錢,才能湊夠的一年房租。
蔣成異買個雙開門大冰箱就能覆蓋。
他一點都不慘。
一點都不窮。
慘的,窮的,都是看錯人的我。
我自認爲在拯救他。
可在他看來,不知道得多可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