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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我的位置上多了一隻粉色水杯。
許曼穿着我的拖鞋,坐在餐桌邊喝牛奶。
林城安在廚房煎蛋。
我和他結婚三年,他只下過兩次廚。
一次是我生日。
另一次,是許曼搬進來的第一天。
“嫂子,你的拖鞋挺舒服的。”
許曼低頭看了一眼。
“我昨晚找不到新的,就隨便穿了。”
我拉開鞋櫃,裏面擺着一雙沒拆封的男士拖鞋。
女款那雙不見了。
那是林城安上週買回來的。
他說我腳涼,冬天別總光着腳跑。
現在穿在許曼腳上,剛剛好。
“喜歡就留着吧。”
我換上舊拖鞋。
林城安把煎蛋放到許曼面前,回頭看我。
“早上別陰陽怪氣。”
“我說送她了。”
“那你擺甚麼臉色?”
我忽然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
難道我還得笑着問她合不合腳?
門鈴響了。
開鎖師傅站在外面,問誰要錄新指紋。
我看向林城安。
他避開我的視線。
“許曼有時候回來晚,總不能天天讓她在外面等。”
“可以給她臨時密碼。”
“她最近精神不好,記不住。”
許曼忙擺手。
“算了,我不錄了,省得嫂子不高興。”
林城安臉色一下沉了。
“這是我家,錄個指紋還得看別人臉色?”
開鎖師傅尷尬地低下頭。
我讓開門口。
“錄吧。”
機器響了一聲。
“錄入成功。”
許曼把食指按上去,門鎖應聲打開。
那聲音很輕。
卻像有人把我從家裏刪了出去。
中午,林城安的朋友唐驍來送文件。
他看見滿屋的紙箱,又看見許曼,臉色變了變。
“你怎麼住這兒?”
許曼笑得自然。
“沒辦法,城安非要管我。”
唐驍沒接話,轉頭問:“沈喬呢?”
“書房。”
林城安隨口說完,纔想起書房已經騰了。
他頓了一下。
“在臥室工作。”
唐驍壓低聲音。
“你瘋了?你把前女友弄家裏來,還讓你老婆騰地方?”
“許曼剛離婚。”
“外面那麼多酒店,你缺那點錢?”
林城安語氣不耐。
“她以前幫過我,我現在不管她,還是人嗎?”
“那沈喬呢?”
“她是我老婆,還能真爲這點事走?”
餐廳和臥室只隔一堵牆。
他的每一個字,我都聽得清楚。
唐驍還想說甚麼,林城安笑了一聲。
“她十二歲就沒家了,好不容易安定下來,比誰都捨不得這個家。”
“嘴上鬧得兇,過兩天就好了。”
我握着鼠標的手停住。
他不是忘了我害怕被拋下。
恰恰相反。
他記得太清楚。
所以纔敢一次次把我往門外推。
因爲他認定,我會爲了留下,自己爬回來。
電腦彈出新郵件。
海外公司的合同和機票一起發了過來。
我點下確認,又撥通律師的電話。
“如果對方不肯協議離婚呢?”
“保留分居證據,可以起訴。分居滿兩年不會自動離婚,但能作爲感情破裂的證明。”
我看着門外那雙並排擺着的拖鞋。
“好。”
“那就從我搬走那天開始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