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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一早,程逾像甚麼都沒發生一樣下了閣樓。
他坐在餐桌前看手機,自然而然地說:"今天的咖啡呢?"
以前每天早上我都會給他磨一杯手衝。
溫度60度,不加糖,不加奶。
這些事我做了三年,已經成了肌肉記憶。
"沒做。"
他抬頭看了我一眼,擰眉。
"昨天的事你還在生氣?"
我沒回答,拎起包就出了門。
到公司交接項目,中午林沁來找我。
"真決定了?"
我點頭。
"後天取簽證,大後天的航班。"
她沉默片刻,突然罵了句髒話。
"早該走了。我大學就看他不順眼,裝甚麼清高,背地裏拍學生裸照的玩意兒。"
我苦笑。
大學那會兒,我是中文系的小太陽,追了攝影系最天才的程逾一整年。
所有人說我們不配。
他清冷孤傲,我熱情開朗。
好不容易在一起了,他的第一句話就是劃界限——
"創作是我的生命,我需要絕對乾淨的空間,你不要踏入。"
我說好。
從那天起,他不接電話我不鬧,他通宵不回我不問,他的創作領域我從不涉足。
他說我是他"生活裏的陽光"。
我當了六年陽光。
現在才明白,陽光的意思是:你只能照在外面,別進屋。
下午,手機彈出一條推送。
程逾的線上採訪,某藝術雜誌的專題。
標題刺眼。
「程逾:真正的創作需要靈魂共振,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站在我的鏡頭前。」
我點進去。
主持人問:"您的未婚妻會參與您的創作嗎?"
程逾笑了下,禮貌而疏離。
"她不是這個圈子的人,我們的生活和創作完全分開。她比較......務實,比較接地氣。"
主持人追問:"那您的靈感來源呢?"
"我身邊有個合作很久的助理,對藝術的感知力很強。某種意義上,她是我的繆斯。"
說這話的時候,他眼睛裏有光。
那種光,我從沒在他看我時見過。
評論區炸了。
「未婚妻就是管後勤的唄。」
「說白了就是嫌棄人家不夠文藝,真夠裝的。」
「他助理叫宋筠吧?之前看過她照片,確實很有靈氣。」
我關掉手機。
不痛了。
一把刀捅太多次,傷口會麻。
晚上回家。
程逾不在,茶几上一張便籤。
「去美院幫宋筠準備個展,晚點回,不用等我。」
不用等。
他的口頭禪。
好像我每一次等待都是多餘的施捨。
我沒做飯,熱了碗泡麪自己喫完。
然後站在臥室門口,看着對面那道旋轉樓梯。
過兩天,這一切就跟我沒關係了。
手機亮了,簽證中心的消息,加急批了,明天可取。
我把這條消息和航班信息截圖存在一起。
後天早上七點。
距離原定婚禮,還有二十六天。
倒計時從現在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