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普瑞博士還在南美洲轉機的時候,弗林真的幫坦普瑞博士的實驗室和包括他自己,拿到了辦案權。
所有與那個地下室有關的東西,全都被送到了坦普瑞博士的實驗室。也包括弗林和林森在內。
很久沒有來這個實驗室了,林森對這裏還是有點懷念的。雖然這不是美國最好的法醫實驗室。
但這裏卻是大多數法醫人類學研究生,最希望實習的地方,因爲這裏有坦普瑞博士。
她經常糾正別人對她的評價。不是全美最好的法醫人類學家之一,而是地球上最好的法醫人類學家。
如果放在其他人身上,這絕對是驕傲自大的表現。但對於坦普瑞博士來說,這是一個相對客觀的評價。
驗骨臺上,賴有才的骨骼已經按照順序擺放好。與林森在田納西大學實驗室裏一模一樣分毫不差。所有坦普瑞博士的實習生都會這麼做。
林森與這裏的其他工作人員一一打了招呼。這裏每一個人都擁有博士頭銜,還有人甚至有好幾個。
熟悉坦普瑞博士的人,都認爲她不是正常人類。她有差一點點就到六尺的身高,一百三十磅的體重,終日高熱量食物不離手,卻看起來一點都不胖,甚至有點消瘦。
多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她生病了。但事實卻是,她那個聰明的大腦太過活躍,每天都需要消耗2000大卡以上的能量。
這幾乎與一個正常人每天的基礎代謝相當。而這個幾乎時刻處於亢奮工作狀態的大腦帶給她的是四個博士學位,以及熟練使用十幾種語言的能力。
在林森和其他實習生的眼中,坦普瑞博士就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怪物。
而現在,怪物本人拖着行李箱從門口走了進來。認真且準確的用全稱問候了所有人之後,坦普瑞博士走上了驗骨臺,就像女王重回自己的王座。
戴上手套的同時,坦普瑞博士進入了工作狀態:“林博士,你有甚麼新發現?能夠確定死因嗎?”
“還不能。我重新檢查過所有骨骼,沒有發現可以推定死因的骨損傷。但我發現死者的舌骨的損傷與腕骨、踝骨的時間軌跡相同,且都有重塑痕跡。”
一邊說,林森一遍調出了這些地方的X片。而坦普瑞博士則逐個拿起先關骨骼仔細的查看。
“我見過這種損傷,在一座二戰時期的集中營裏,這是虐待犯人的一種方式,我稱之爲船型繩結。繩結套住脖子,雙手反綁,雙腳也反綁連成一線。手臂或者腿放鬆,就會令自己窒息。”
林森點頭表示贊同,這和他在那個地下室裏“看”到的畫面一致。當然,就算沒有那個特別的天賦,他的法醫人類學知識也會得出同樣結論。
弗林在一旁說道:“這難道不是死因嗎?手腳堅持不住之後把自己勒死,這不是變態最喜歡用的方式嗎。”
林森搖頭:“不,舌骨只是產生了裂痕,還保持了一定的彈性。骨骼重塑的痕跡也說明,這些都是死前傷。”
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坦普瑞博士,而她還在繼續觀察那塊舌骨。摩挲了很久之後,她突然放下舌骨,撿起左胸的肋骨,然後是胸骨。
很顯然坦普瑞博士發現了甚麼,大家都在安靜的等待。終於,她抬起了頭:“我想這就是死因,窒息。過程很長機械性呼吸衰竭導致的窒息。”
林森的臉上和其他人一樣露出了驚訝的表情,但心裏卻是給坦普瑞博士豎起了大拇指。果然不愧爲地球上最好的法醫人類學家。
坦普瑞博士開始了講解模式:“弗林推測的沒錯。兇手的確是讓死者自己勒死了自己。死者左側第三到第五肋骨以及胸骨上有輕微的染色的。說明死者的心臟曾經嚴重水腫。這符合窒息死亡的特徵。而舌骨上的重塑並不只有一次。這說明舌骨上的骨裂並不是一次形成的。我推測死者曾經經理了非常漫長的窒息過程。”
弗林問:“多長?”
坦普瑞博士問:“林博士你的推測呢?”
林森說道:“從骨骼重塑的痕跡看,三到四個月。”
坦普瑞博士點頭:“我認同這個結論。”
在三四個月裏,死者經歷裏漫長的折磨。每當他窒息瀕死,兇手總會讓充分的感受缺氧的痛苦,然後才稍微放開一點讓他呼吸。
這個循環不斷的重複,直到死者的心肺腫大發炎,其他身體器官也跟着徹底崩潰。
即使是閱歷豐富的FBI資深探員也必須承認。這是他聽過最殘忍的S人案例之一。
相比兩位FBI僱員的感嘆唏噓,法醫實驗室的一衆人卻表現的都很平靜。不僅因爲他們都很專業。還因爲他們都曾參與考古發掘工作。
在人類的歷史上,有很多與相當,甚至更加殘忍的做法。區別只是曾經的人類是爲了復仇,樹立權威,製造恐懼,獻祭等等。而卡戎似乎只是爲了快感。
林森經常問自己:這算是人類的進步嗎?
坦普瑞博士打斷了林森的思辨:“林博士,你確定沒有遺失任何一塊骨頭嗎?”
“我非常確定,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失誤。他和其受害者一樣,沒有鐙骨。這塊骨頭被取走了。”
“是卡戎。”
幾分鐘後,坦普瑞博士在報告上籤上了名字。這具屍體正式加入了卡戎的“作品集”。並且被送入坦普瑞博士專用的驗骨室。
鐙骨, 是聽小骨的一個,附着於耳蝸的卵圓窗,功能是轉化音波爲可聽的聲音。在人體中它是最小和最輕的骨。
卡戎每次作案的手法,目標,地點等等條件都不盡相同,最終將這些去鏈接起來的就是這塊人體最小最輕的骨頭。
九成得連環S手都會從被害人身上取走紀念品。卡戎也在這九成裏面。但他取走的是最不起眼,最容易被忽視的那塊。
即使在專業的法醫學實驗室裏,也無法保證每具屍體都不會遺失鐙骨。它太小,太容易被忽視。
卡戎是一個天才的S手,智商極高邏輯清晰偏偏又極端自律,關於他的側寫足足有一百多頁。
每一次作案都會用不同的手法,目標類型也幾乎無規律可循。這是典型的自我挑戰也是最直接的炫耀。
這種人高智商變態是最讓FBI頭疼的類型。因爲他們聰明到可以自學絕大部分網絡上能夠找到的專業知識。而網絡,尤其是暗網上連簡易核彈製作都有教程。
而習慣了背景篩查的方式圈定嫌疑人的FBI,根本不可能從擁有醫療背景,精神病史記錄,服役記錄,犯罪記錄中找到這個空白人。
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,他都是不存在的。直到大家注意到了這枚小小的鐙骨。
用弗林的話說,這是一個驕傲的婊子養的混蛋。
變態S手喜歡蒐集戰利品,卻很少有把骨頭作爲目標的。頭髮指甲眼睛皮膚性器官都是常見的選擇,僅有不到一成會選擇骨頭。
而通常這些人都會被很快發現並抓獲。骨頭能夠留下的痕跡太多也太久,容易腐爛的軟組織纔是最理智的選擇。除非你認爲自己比所有執法者都要聰明。
真正驕傲的人是不屑於向全世界炫耀的。只有他們認可的聰明人,纔有資格作爲他的分母。
當然,這也是坦普瑞爲甚麼對卡戎如此執着的原因。無論是智慧還是智商,她都不認爲自己會是分母中的一個。
坦普瑞博士在遇到難題的時候 ,都喜歡一個人安靜的待在自己的驗骨室裏。
雖然林森也是這個實驗室的實習生,但他並沒有留下來和其他人一起研究這幅骨頭。而是跟着弗林一起來到了街角的咖啡店。
因爲林森已經“看到”了那個地下室裏發生的事情。但同時也一直都有一個疑問,關於那臺電腦和網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