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萬年老妖怪
“在同一天生活了一萬年?這個故事用來泡不懂事的小姑娘挺有效,對我,不適用!”
“我知道,你喜歡的不是男人嘛!”
青城首富家的私人海灘被日光燈照得恍如白晝,衣裝華貴的精英們不分男女老少,都圍着一個身穿黑色晚禮服的冷豔美女表達着對宋氏的敬仰之情。
海灘邊緣處,卻有一對男女很不合時宜地吹着鹹溼的海風打情罵俏,沒有去捧青城首富臭腳的意思。
起碼,看起來是這個樣子。
“哦!~”
被戳破祕密的米詩萍心裏一慌,又迅速穩定情緒,在精心裝扮過的臉上擠出個笑臉,低聲威脅:“羅毅先生,飯可以亂喫,話不能亂說。”
對百合的嚮往,她一直壓在心底,連最親近的人都沒說過。
爲甚麼這個衣着普通的男人會知道?
羅毅彷彿知道她在想甚麼似的,抿了一口香檳,聳聳肩:“米主編放心,你的私人祕密,除了我,沒有任何人知道。”
不斷重複的日子裏,窺探一下感興趣的人的祕密,是他爲數不多的喜好。
給乏味的生活找點刺激感。
“按你的說法,青城所有的美女都和你睡過?”米詩萍抬了抬尖尖的下巴,向人羣中心努嘴:“那麼,宋家大小姐呢?”
她又不傻!
這個時候打死都不能繼續討論百合的話題。
最好的辦法,就是找到另一個有趣人物轉移注意力,免得引火燒身。
“這個點不合適!”
羅毅沒有回頭,輕輕晃動着香檳杯,藉助燈光欣賞杯子裏晶瑩的液體。
並沒有否認睡過宋家大小姐的事實。
米詩萍吸了口桌上的雞尾酒,搖頭撇嘴:“吹牛不上稅!宋秋曼是出了名的冰山美人,迄今爲止,還沒有一個男人靠近她。”
“打個賭,兩分零七秒後,楊泰華會趕過來用出書的藉口追求你。”
把手裏的直板手機伸向米詩萍,羅毅頗具挑釁意味地開口。
眼前這個喜好不明的女人最受不得激,過去的歲月裏,他已經利用這招爲她破過1000次處了。
今晚,將是第1001次。
很可惜,時間刷新之後,連同那張膜一起,米詩萍的記憶會重新刷新。
兩人相逢不相識。
“精確到秒?”米詩萍的臉上閃過一絲溫怒,藉助低頭喝雞尾酒遮掩過去。
楊泰華是楊氏國際航運集團的繼承人,也是青城有名的敗家子。
帶着一大幫江湖人士四處招搖,以獵豔爲樂,是青城人所共知的事實。
被這樣的人追求,絲毫沒有成就感。
喝了口酒,她頗爲厭惡地表態:“說不定,你就是楊泰華僱來幫着獲取好感的門客呢?
否則,誰帶你來參加如此高端的晚宴?”
羅毅一身地攤貨打扮,確實和參加晚宴的華衣青城精英格格不入,否則也不會被排斥到宴會的邊緣位置了。
他不以爲意的笑了笑,繼續逼問:“敢不敢賭?”
“賭甚麼?”
直板手機上顯示的時間是22:07分,米詩萍纔不相信楊泰華那樣的富二代,會被一個窮小子指揮。
羅毅把手機放到桌上,推向她的一側:“我贏了,咱們渡過一個美好的夜晚;你贏了,可以隨意向我提個要求。”
“哈哈,左右你都不喫虧!”
米詩萍終於發現了這個衣着普通,看起來卻讓人很舒服的男人的泡妞套路:“好吧,我現在真的對你產生了興趣,賭了!”
旋即,她又補充條件:“你講故事的能力很強,我提的要求是讓你寫一本小說,由我親自負責出版。”
言談間,彷彿她贏定了,連要求都早早提出來。
“何必呢?”
羅毅搖頭苦笑:“我是個沒有未來的人,一直生活在1999年7月7日。
時間刷新之後,你又不認識我,還得重頭再認識一遍,不會記得發生過的事。
約了稿,也沒用。”
入戲太深?
米詩萍分不清眼前的神經病說的是真是假,只顧埋頭喝酒,不打算繼續在一個離奇的泡妞梗上消耗時間。
不經意間卻看到了桌上閃亮的手機屏幕。
時間顯示22:09,約定時間到了!
“米主編真有雅興!我正好有個出書的計劃打算找你聊一聊,不打擾吧?”
楊泰華聽着啤酒肚搖晃着水晶杯裏殷紅的液體,故作優雅地出現在二人身側。
出場時間分毫不差。
“歡迎楊少光臨!不過,休息時間,我不習慣談工作,出書的事上班再聊。”米詩萍強打精神應付着突如其來的楊泰華。
驚訝地眼神卻飄向羅毅。
她很想不明白,楊少怎麼可能聽從一個窮小子的調派。
當自己是召喚獸嗎?
“哦,那是我冒失了,還請米主編見諒。”楊泰華彬彬有禮地衝米詩萍點頭致歉。
一扭頭,厭煩地揮手趕羅毅離場:“小子,我和米主編有事聊,你先回避一下,回頭哥賞你口肉喫。”
不屑的小眼神,彷彿隨手扔開一張用過的手紙。
“楊少還是留着錢去看病吧!艾滋病不太好治,我可不敢拿你摸過的錢。”羅毅無視了楊泰華的不屑,專注地看着米詩萍精緻的妝容。
這妞,身材真惹火!
“啪!”
高腳水晶杯磕在沙灘桌上變成一堆碎屑,殷紅的液體四下飛濺。
矮胖的楊泰華猛然站起,一隻腳踩在剛剛坐過的凳子上衝着羅毅指指點點:“小子,你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嗎?”
“知道啊!”
羅毅一臉可惜地掏出手紙,仔細擦拭濺在手背上的酒滴:“三天前,你和你的手下一起玩了個叫馬蓉蓉的外圍女。
那個綠茶婊是輛公交車,誰都能上。
所以,你們幾個染上點不乾淨的東西,就沒甚麼可以懷疑的了。”
讓你打擾老子泡妞!
嚇出個終生不舉,別怪哥手狠。
突如其來的變故讓米詩萍感覺自己像是在聽傳奇故事,忍不住在心裏爲羅毅的故事構架能力偷偷點了個贊。
她缺的就是這種有講故事能力的作家。
爲了避免羅毅被髮飆的楊泰華打死,她不得不踩腳提醒:適可而止,眼前這位富二代可不是甚麼好惹的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