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姆十年,離婚時她算我飯錢
離婚談判,我提出分割婚內財產,婆婆當着雙方律師和鄰居的面指着我鼻子罵:“十年不上班就是寄生蟲,我兒子養你喫養你喝,還想分錢?做夢!”我拿出一份清單推到桌上:“24小時育兒嫂月薪八千,家務保姆月薪五千,照顧雙方老人護工費月薪六千......十年家務勞動市場價,總計537萬,請過目。”前夫看着清單上婚內財產增值2200萬那行字,額頭開始冒汗。婆婆想從孩子入手搶撫養權,結果班主任當場問前夫:“這十年您來過學校嗎?孩子的班主任叫甚麼您知道嗎?”調查員在報告裏寫下:“父親對孩子基本信息缺乏瞭解,十年來未有效參與撫養。”前夫拿着報告,第一次說不出話。
我是那個“沒出息”的二姐
我給弟弟全款買了CBD的房,安排他進我開的公司當銷售,月薪七千他對外說年薪二十萬。大年三十,二姑當着全家人的面讓我給他敬酒:“擺夜市的也該學學在大公司當主管的怎麼做人。”弟弟掏出奧迪車鑰匙拍在桌上,衝我揚下巴:“姐你安心擺攤,家裏大事以後我扛。”全桌長輩誇他有出息,讓他幫侄子內推工作,父親說:“還是小遠爭氣,不像你姐。”我收回了房子鑰匙,他當晚露宿網吧被人拍到。二姑在家族羣裏質問我:“小遠說你嫉妒他過得好,故意爲難他,你怎麼這麼狠心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