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每月按時給撫養費,十八年轉了108萬,一次沒斷過。女兒18歲生日那天,前妻讓她把我告上法庭,罪名是遺棄罪,說我從沒給過一分錢。法院傳票當着全公司的面送到我手裏,同事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人渣。前妻還組織了個“親友團”羣,四十多個人準備出庭作證,說我是“拋棄親生女兒的禽獸”。我翻出銀行流水,每一筆都有,但前妻冷笑:“你有證據又怎樣?女兒恨你是事實。”
作者:青芒果 完本 短篇小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