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紀念日那天,丈夫帶着女下屬回家,把離婚協議拍在桌上。 他說我是家庭主婦,幫不了他的事業,公司早就不屬於我。 女下屬挺着肚子笑,說孩子三個月,讓我別耽誤他們領證。 我拿起筆簽字:“周明遠,你轉移的三千萬,夠判你幾年?”
作者:朝暮 完本 短篇小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