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工資二十,我選擇離婚
在軍區醫院工作的第五年,和我同批進來的醫生工資都漲到了96。 同事感謝我,說謝我讓出升薪的名額給他。 我輕聲解釋。 “這都是組織的安排,是你自己優秀,不是我讓的。” 同事感動。 “您別謙虛了,這五年來您拿了三等功,奔赴一線救援,是咱們院裏最閃亮的紅星,每年的加薪名單裏都有您,是您特地把名額讓出來的,我們都記在心裏。” 我看向宋墨軍。 宋墨軍眼中沒有半分愧疚,反而理所當然道。 “那些名額,是我給出去的。” “劉同志,他們比你更需要升職調任,更需要那份工資來改善自己生活。” “而且我是院長,身爲我的妻子,你本該避嫌,把這份殊榮讓給更有需要的人。” 而我不吵不鬧。 “你說得對,我是該避嫌,從今天開始,我從軍區醫院辭職。” 重來一世,我如他所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