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人生,不再向你報銷
我家冰箱門上,貼着一張媽媽親手打印的《子女費用報銷細則》。 文具沒有小票,不予報銷。 放學坐出租車,必須證明公交車已經停運。 我發燒到三十九度,買退燒藥忘了拿發票。 媽媽不但沒給錢,還罰我餓了一天。 “我是財務,賬目不清就是犯罪。” 可弟弟周知衡把兩千塊球鞋穿去踩泥坑,她只笑着拍照。 弟弟用生活費給女主播刷禮物,爸爸還誇他懂人情世故。 因爲爸媽堅信,傻人有傻福。 他們唯一擔心的,就是弟弟花錢花得不夠快。 高三下學期,我通過了某頂尖大學綜合評價的初審。 可當我要三百塊考試報名費時,媽媽依舊讓我先開發票。 我說發票只能考試結束後統一開具。 媽媽立刻冷下臉:“那誰能證明你不是拿錢出去玩?” 我看着正拿着最新款手機刷視頻的弟弟,哭着問她,爲甚麼弟弟從來不用發票。 她卻理直氣壯地說: “你生來就比他聰明,受點委屈又不會死。” “可知衡不一樣,他這輩子只能靠我們。” 那一刻我終於明白,在這個家裏,我越優秀,就越不配被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