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裏沒有我的位置,那我就不要這個家了
我被拐十年,爸媽就找了我十年。 爲了找我,爸爸辭了國企的工作全國跑. 媽媽賣了房子全家搬進出租屋。 除了維持基本開銷外,家裏全部的金錢和精力都花在找我的路上。 可當我殘了一條腿被警察送回家時。 媽媽卻輕輕擦拭一個陌生女孩的眼淚: “聲聲不要怕,就算媽媽的親生女兒回來,聲聲也是媽媽最重要的孩子。” 我才知道,在媽媽因爲找不到我精神即將崩潰時。 爸爸從山裏帶回了這個同樣被拐又找不到家人的女孩。 而媽媽把她當成我補償了七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