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晚情遲,覆水難收
結婚第五年,我才知道那張結婚證是假的。 備孕兩年,我打了四輪促排針,手臂上的淤青就沒消過。 爲了做試管,我去民政局開婚姻證明。 工作人員翻了半天系統,抬頭看我,表情爲難。 “女士,系統裏查不到您的結婚登記信息。” 我愣了一下,把結婚證遞過去,她看了很久。 “這本證,不是我們這裏發的。” 我站在大廳裏,手指發麻,手機震了一下。 是閨蜜柳薇發來的語音。 “宋遠洲,孩子踢我了,你今晚早點過來摸摸。” 宋遠洲,是我老公。
帶女友回家,我媽讓我把女友讓給弟弟
我帶相戀五年的女友林薇回家見家長。 飯桌上,我媽聽說她年薪五十萬,笑得合不攏嘴。 還破天荒開了那瓶存了三年的紅酒。 氣氛正好,我趁熱打鐵笑着問了一句:“媽,那我們婚期定在甚麼時候?” 我媽倒酒的手頓住了。 她沒有看我,而是遲疑地轉過頭,目光落在了一旁安靜喫飯的弟弟身上。 “你弟弟沒你優秀。” “工作一般,圈子也窄。這一個對象就讓給他吧,你還可以再找。” 我愣住了,臉上的笑容僵在那裏,半天沒緩過神來。 我的親媽,居然讓我把相戀五年的女友,讓給弟弟。 我氣得手都在抖:“媽,感情不是湊合,這種事沒有讓的。” 說完我轉身拉住林薇的手就要走。 可林薇卻站在原地,一臉爲難地看着我。 “宋遠洲,其實我覺得你媽說得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