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餘生與愛,悉數歸還那片海
我和張煜琛結婚七年,彼此都知道,這場婚姻始於算計。 他需要我的家族資金救公司,我需要他的身份擋住母親逼我聯姻。 直到我被查出絕症,他忽然開始失控。 他賣掉名下最重要的股份,建了一座臨海的房子。 我以爲他終於開始愛我。 可在我病情惡化後,他給那座房子產權寫上的卻是白予安的名字。 那個陪他創業、替他擋過一場車禍的女人。 “這座房子是我爲她準備的求婚禮物。” 上一世,我已經沒有時間爭辯。 我把遺產留給他,甚至幫他完成了向白予安求婚的全部佈置。 臨死前,他握着我的手說: “如果沒有你,我不會知道該怎麼愛一個人。” 葬禮上,他將我的骨灰撒進那片海。 而白予安戴着我的婚戒,站在他身邊接受所有人的祝福。 再睜眼,我回到房產過戶當天。 張煜琛把文件遞給我。 “簽了吧,以後這間屋子屬於她,也算我還你一個自由。” 我看完,卻把另一份文件推到他面前。 “張煜琛,離婚協議我簽好了。” “仇人的名字不配和你的愛人並列。” “你想恨我,就恨得乾淨一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