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賣十六年歸來
五歲那年,親戚夥同人販子把我賣掉,又將他們七歲的兒子送給我父母當養子。 父母把他當親生兒子養,他卻將父母先後殺掉,敲骨吸髓, 最後惡魔一家住進父母家的別墅享樂。 我被找回的時候,警察卻告訴我父母已經去世。 查明真相的我去手刃仇人,卻被殘忍殺害,死不瞑目。 再次醒來,是仇人殺害我爸爸的那天。 這一世,我一定要保護好父母,還要親眼看着惡魔一家自相殘殺、自食惡果。
深情若此,歲月不渡
逃出火場的第三天,沈星語站在我的病牀前,突然開口: “那支唯一的特效藥,我給明軒了。” 她看着我潰爛滲血的身體,神色坦然: “他燒傷了小腿,留疤會影響跳舞,你反正已經這樣了,用不用藥都一樣。” 我大面積燒傷,疼得連眼淚都流不出。 沈星語卻替我掖了掖被角,笑得溫柔: “我現在能理解你爸當年爲甚麼選他了,明軒確實比你更讓人有保護欲。” 林明軒是我爸的私生子。 七年前,他肇事逃逸,我爸逼我替他頂罪入獄。 出獄後我衆叛親離,絕望自殺時,是沈星語救了我。 可大火來臨時,她不僅把逃生通道留給了林明軒,連我的救命藥也要一併奉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