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抱錯了十八年,我把悲慘人生換給親媽
被抱錯了十八年。 生母找上我時,沒有眼淚,沒有擁抱。 只有一份冷冰冰的協議。 “我把嬌嬌捧在手心養了十八年,不會還給你在窮山溝的父母。” “她從小接受精英教育,家產也會留給她打理,你不能爭。” 她看我的眼神冰冷又帶着嫌棄。 “你簽字,我會對外說你是我的養女,但不能給你上戶口,因爲嬌嬌喜歡當獨生女。” 我攥緊了親子鑑定,眼眶發紅。 “可我纔是你的親女兒啊!” “你愛宋嬌嬌的前提,是認定她是你懷胎十月生的親女兒!” “如果真的這麼愛養大的,不愛親生的,你爲甚麼要生孩子?” “如果一生下來就告訴你抱錯了,你還會愛她嗎?” 我一連三問。 宋蘭芝只是臉色微變。 “你被抱錯,只能怪你命不好,怪不了我和嬌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