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用一套房吊着我和妹妹八年,對賬後我倆不當冤種了
我媽給我和妹妹一人寄了一個鑰匙。 “經過多年考驗,這套房給誰,我已經想清楚了。” 我拎着行李箱,從城南趕到城北。 妹妹林雨瑤也從公司請假,妝都沒卸就衝了過來。 我們在單元門口撞上,誰也沒給誰好臉色。 這些年,爲了這套房,我交了八年物業,買了全屋傢俱。 她還了五年房貸,出了十八萬裝修。 我媽總說,女兒要懂事,誰孝順,房子就歸誰。 可我把鑰匙插進鎖孔時,門打不開。 妹妹冷笑:“姐,你還裝?不是你偷偷換鎖了嗎?” 我愣住。 “不是你換的?” 她臉色也變了。 我們同時看向那扇門。 不給我也不給妹妹,那這套房,媽媽到底要給誰?
丟人的不是我身上的保姆服,是你們
國慶回家連口水都沒喝,媽媽就催我換掉保姆服,簽下妹妹的留學貸款擔保書。 “你妹妹的博士同學要來,別讓人知道家裏的女兒是個保姆。” 十八歲那年,我和妹妹同時考上大學,爸爸卻說家裏只能供一個。 “你成績穩,復讀一年也考得上,她耽誤不起。” 可第二年,家裏依舊沒錢供我。 我進了家政公司,擦玻璃、刷廁所,每次替妹妹交學費,我都提醒他們: 說好了,這筆錢算借我的,我還要上大學。 他們滿口答應,從本科拖到碩士,又拖到博士。 今年,我終於攢夠學費,拿到成人本科錄取通知。 可媽媽看都沒看,便把它壓在擔保合同下面。 “你在金牌家政收入穩定,銀行才放心。” 我說自己也要交學費。 爸爸掐了煙:“擦玻璃的,讀書有甚麼用?” 客廳裏,妹妹正給同學介紹滿牆的畢業照。 我的高中畢業照,卻還夾在舊掛曆裏。 我拿回通知書。 “大學我要讀,擔保我不籤。” 這些年,是這身衣服掙的錢供妹妹讀書。 如今,也該供我自己了。 它不丟人,我更不丟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