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再兌現承諾的人,我不要了
母校百年校慶,我翻出十年前買的情侶文化衫, 陸泊嶼曾承諾,會和我一起穿上參加十年後的百年校慶。 他把衣服扔到一邊,語氣無奈: “棠音,我作爲受邀嘉賓,穿這個太不莊重了。” 又是莊重。 畢業第三年,我參加他的慶功宴,穿了件亮色的裙子。 他卻將我拉到角落,眉頭緊鎖: “今天來的都是長輩,你能不能穿得得體一點?” 從那天起,我衣櫃裏只剩下黑白灰,陪他出席所有場合都像個透明的影子。 我攥緊那件有些泛黃的T恤,聲音發顫: “這是我們當年約定好,十年後校慶一起穿着回去的。” 他嘆了口氣,像哄不懂事的小孩: “別鬧了,過去的約定沒必要死死抓着不放。” 可是,當姜語夏穿着一件誇張的超短裙,在校友會門口拉着他的手撒嬌時。 他卻滿眼寵溺地脫下高定西裝外套給她披上: “早晚風大,別凍着了。” 看着他們宛如偶像劇般的背影。 我覺得十二年的感情就是個笑話。 所謂的莊重,不過是嫌棄我的藉口。 好在,這件衣服我不打算穿了,他我也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