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後,岳母當我是外人
春節,我特地陪妻子回家。 岳母拿出一筐火龍果半開玩笑道, “給陳家人的,吃了來年紅紅火火,外人不許喫。” 大家哄搶一番,我也順手拿了一個。 下一秒,客廳裏安靜了下來。 妻子將我拉到一邊數落, “你是連水果都喫不起了嗎?非要搶我們家的!” “你沒聽我媽說外人別喫,你怎麼還拿?” “就因爲你拿了,嘉成都沒有了。” 我環顧四周。 原來總共就八個火龍果,而我們一共九個人。 這話是說給我的,我纔是那個外人。 我順手將火龍果給了妻子的乾弟弟許嘉成。 並撥通了父親的電話, “準備好的年貨不用送來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