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爲白癡長女後,真愛至上的孃親活不下去了
娘不爭不搶、淡泊名利,是個只要真愛的至純之人。 王爺成婚前夕,要遣散府裏的通房丫頭,包括我娘, 是年僅三歲的我大鬧祠堂,又哭又喊, 才讓王爺將娘抬爲姨娘,留下來成了正經主子。 可娘卻當着整個王府的面,說我不懂規矩將我打成跛足。 後來娘生下弟弟,按習俗該養在主母名下, 是我偷了弟弟夜闖營地,跪在王爺面前痛斥主母苛刻殘忍, 才讓王爺休妻將娘抬爲正妃,掌管王府名利雙收。 誰知,她上位第一件事居然是下令杖斃我: “本宮怎麼會有你這樣利慾薰心、不擇手段的孩兒?” “若不處死,人人效仿,那王爺豈不後患無窮?” 我成了棍棒下的亡魂,娘卻因爲大公無私、真愛至純,流芳千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