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馬要娶縣長女兒後,我轉頭應下市長父親的認親
八歲那年,村長兒子花一千塊把失憶的我從人販子手裏買了下來。 此後,我寸步不離伺候沈潤宸,償還恩情。 他調笑說我是他的童養媳, 我悄悄紅了臉,心下給自己定了終身。 後來,他家道中落,我拼盡一切陪他度過難關。 恢復高考後,他成了十里八鄉第一個大學生,承諾上完大學回來娶我。 我滿心歡喜,用心照顧他臥病在牀的娘,每月給他寄去我幹苦工賺來的學費。 可當他畢業時,我抱着繡了四年的喜服在村門口等他, 卻只等來沈潤宸的一句: “汐瑤,我要娶親了,是縣長的女兒。” “我們倆門當戶對,他爸還幫我在縣裏找了份工作,我沒辦法拒絕。” 我手一顫,喜服掉在地上。 “那......我呢?” 沈潤宸姿態散漫的插着兜:“你還和之前一樣跟在我身邊伺候,不會餓着你。” 聞言,我自嘲的笑了。 看來市長父親的認親,我該應了。
穿書閨蜜按劇本搶我男友,可她沒寫完結局
沈念是我最好的朋友。 她幫我追到陸時渡那天,比我還高興。 後來她幫陸時渡改了簡歷,他進了那家本來不要他的公司。 她幫陸時渡媽媽挑禮物,老太太握着她的手說"你比親女兒還貼心"。 她幫陸時渡避開一次投資陷阱,他抱着她說"沒有你怎麼辦"。 我坐在旁邊,切着蛋糕,刀壓在盤子上,聲音很輕。 陸時渡抬頭看我,眼神頓了頓。 "你最近是不是又敏感了?" 沈念連忙說:"別這樣說她,她只是太愛你了。" 我在洗手間裏,聽見她打電話。 "快了,等第三章劇情走完,他就該提分手了。" "嗯,然後和女主閨蜜在一起,原著就是這麼寫的。" 我靠在門板上,把手機錄音點了保存。 出去的時候,她還在沙發上給陸時渡剝橘子。 我坐回她旁邊,把橘子接過來,自己吃了。 "念念,你穿書之前,有沒有人告訴過你——" "原著是可以改的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