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養了三十年的兒子,爲了把我的老房子租出去貼補養老院費用,僞造我的簽名和中介籤合同。我去街道辦把房子託管了,他跪在門口哭:“媽,養老院押金我都交了,您這是要我的命!”我拿出十二條流浪狗的領養證:“兒子會算計親媽,狗只會看家。”他岳母在家族羣裏哭訴,單位領導約談,升職答辯當天被取消資格。中介老闆指着僞造的委託書說:“趙先生,這事我們不報警,但您得給個說法。”
作者:青芒果 完本 短篇小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