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三個月,丈夫把我告上法庭換一等功
結婚第四年,我終於看到驗孕棒上的兩道槓。 賀嶼蕭知道後,當場把我打橫抱起來在客廳轉了三圈。 他是全國最年輕的心外科主任,手術檯上拿刀的手穩得出名。 可那天他的手一直在抖。 懷孕後,他推掉了所有外地會診。 每天早上六點準時起牀給我熬黑魚湯,怕我孕吐難受,換了三種品牌的孕婦枕頭。 夜裏我起來上廁所,他比我醒得還快,彎腰給我穿拖鞋。 我媽都說,這輩子沒見過伺候媳婦伺候成這樣的男人。 我也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妻子。 直到懷孕第三個月,他拿着一份起訴書坐到我面前。 訴訟請求第二條,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: 【原告有充分理由認爲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存在不正當關係。】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,聲音顫抖: "賀嶼蕭,我連跟別的男人多說一句話都沒有過。" 他連餘光都沒分給我,只是嗤笑一聲把結婚戒指摘下: "週一開庭,你找個好律師,說不定還能多分點財產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