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期已過,深情遲暮
戀愛十年,我從沒收到過未婚夫顧年深的花。 只因他覺得花不實用,放兩天就謝了,不如省下來喫頓好的。 我信了。 直到凌晨偶然刷到他青梅的小紅書: 配圖是他正捧一束白玫瑰,文案只有一句: 【鹿鹿想要,鹿鹿得到。】 我在沙發上坐了一整晚,把鹿鹿的小紅書全部翻完。 她的頁面裏全是花,從不重樣,連包裝紙的顏色都仔細搭配過。 跨年的紅玫瑰,生日的粉雪山,就連普通的週三,也有一束洋甘菊。 不變的只有卡片上GNS這三個字母。 我以爲他只是不懂情趣。 原來他不是不懂,只是我不配。 我翻到最底下,第一條動態的日期刺進眼睛。 是他和我確定戀愛關係的同一天。 配圖是一束雛菊,文案寫着:“他說要陪我看遍四季的花。” 我擦乾眼淚看着窗外的大雪,放下訂婚戒指。 顧年深,我突然不想愛你了。
我裝了兩年縣城乖乖女,離婚時前夫全家見識甚麼叫真豪門
丈夫陳嶼把離婚協議拍在茶几上時,眼神裏寫滿了嫌棄: “程鹿,我們離婚吧。你甚麼都幫不了我,要你有甚麼用?” 他說這話時,大概忘了我嫁給他兩年,月供是我在還,貸款是我籤的字。 婆婆在背後罵我是“縣城的窮丫頭”,大姑子發朋友圈說我“心狠手辣”。 副經理職位被進銀行兩年的小夥子搶走那天,他衝我吼: “你一個縣城出來的能有甚麼背景。” 後來他被停職調查,又把公文包摔在沙發上: “都是因爲你!你要是有個當官的親戚,我至於這樣嗎?” 他不知道的是,我手機里正躺着表哥發來的消息——省行副行長,下週一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