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給家裏轉了114萬,失業回家第一天,我媽就變了臉:“你一個大人了還想啃老?”我一查賬,給我的錢全給我弟買了房、買了車、買了金項鍊。我說要住家裏把錢喫回來,我爸直接趕人:“你是女兒,遲早要嫁人,不能住家裏。”行,那我走,但114萬必須還我。我媽尖叫:“哪有女兒管父母要錢的!”我當場撥通律師電話,免提:“莫小姐,材料已整理好,隨時可以立案。”
作者:拾灘鴉 完本 短篇小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