紐約的雪不信眼淚
再次收到去紐約的調令時,女友發來消息: 【再等兩年,等我事業穩定,我們就結婚。】 這是她讓我等的第六年。 我正要回復,接到了十年後的電話。 對面先問:“你是不是又準備取消去紐約的調令?” 我渾身一僵。 那份調令,除了我,沒人知道。 “別取消。上輩子我替你等過了。” “最終在今年等到她和一個剛畢業的男孩認識三個月就領了證。” “她說和他在一起,才知道甚麼叫心動。” 我望着手裏的調令,忽然覺得可笑。 “可她上週還陪我看婚房。” “因爲她當時,還沒遇見他。” 我眼眶一下紅了。 “那你呢?後來過得好嗎?” “還行,只是每次填緊急聯繫人,都不知道寫誰。” 他停了停。 “不是非得結婚纔算好。是我等她的那些年,把朋友、工作和自己都弄丟了。” 電梯到了。 女友見我太久沒回,又發來一句: 【你別總逼我,順其自然不好嗎?】 我刪掉打好的“我等你”。 轉而撥通了人事的電話。 “調令我接受。” “下週一,可以到崗。”
護士說我配錯藥治死人,我反手極限自證
搶救室外,病人宣告不治,配藥護士突然跪下大哭。 她舉着一個空藥瓶指着我: “林醫生,我都說這藥不能這麼配,現在出人命了!” 家屬瞬間暴動,怒吼着要把我撕碎。 我眉頭緊皺: “你甚麼意思,這麼多年臨牀經驗我不可能配錯藥。” 護士痛苦地將藥瓶推給我。 我避開家屬,目光鎖定在藥瓶的標籤上。 確實是腎上腺素沒錯,濃度也是對的。 批號也和我下醫囑時的一模一樣。 我沒有去安撫家屬,沉默片刻。 隨後直接鎖死搶救室大門,撥打110。 “您好,市一院急診科發生一起謀殺案。” “請立刻帶法醫來封鎖現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