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死後,我比兇手更會演
傍晚女婿突然來電說女兒大出血需送醫,讓我過去照看三歲的外孫。 我剛要出門,手機又響了,一個陌生號碼。 那頭的聲音蒼老: "別去。我是三年後在監獄的你,我們的女兒小雅已經被女婿害死了。" "他給小雅買了兩千萬的意外險,受益人寫的是他自己。” “你到了之後,警察破門而入,你手上全是血,是唯一的嫌疑人。” 我攥着手機: "我憑甚麼相信你?" 她沉默了兩秒: "你左腳小趾下面有顆痣,四十年前你媽說那是剋夫痣,你再沒穿過涼鞋。" 我的血從頭頂涼到腳底。 這件事連我女兒都不知道。 看着迎面走來鄰居,我衝上去揪住他衣領,啞着嗓子吼: “你揹着老婆偷人的事,今天當着大家的面說清楚!” 他臉色驟變,猛地推我一把,我撞上牆又撲回去,指甲劃破他的臉。 驚叫聲、腳步聲、報警聲從四面八方湧來。 我就等着警察來抓我,這樣就有了完美的不場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