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草死於熱風,蘭花逢於春日
林清漪向我表白那天,捧着一束狗尾巴草單膝跪在我面前。 朋友們都笑,說植物學家果然不一樣,浪漫得清新脫俗。 我也笑了,說好。 直到林清漪評上了植物學教授。 慶功宴上,系主任當着所有人的面說: “小林培育的那個新品種,下個月正式收錄進種質資源庫了。” 所有人鼓掌。 我也鼓掌,然後小聲問旁邊的師弟: “那個品種叫甚麼名字?” 師弟愣了一下,看了我一眼,表情有點怪。 “師兄你不知道嗎......叫驚墨。” 林清漪的初戀,高中同桌,大一分的手,叫許驚墨。 我僵在原地,手裏的酒杯沒放下來。 她給許驚墨的浪漫,是六年的心血、一個物種的永恆命名權。 給我的浪漫,是路邊五分鐘就能薅完的野草。 狗尾巴草不用精心培育,路邊隨便活。 像我在這段感情裏的位置。 慶功宴結束那晚,我沒跟她一起回家。 而是訂了張票,目的地隨機選的。 系統替我選了昆明。 滿城鮮花的地方,總會有一朵是爲我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