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月亮照不進家裏
高考出分那天,我媽崩潰地告訴我,爸出軌了。 她一遍遍對我說: “你爸不要這個家了,你不能不管媽。” 於是他們離婚後,我跟着她走了。 放棄了985的志願,一邊打工一邊供養家庭。 可錢永遠不夠。 弟弟染上賭博,債主一次次上門,家裏徹底被拖垮。 後來父親老宅拆遷分房。 我媽卻拉着弟弟站在門口,冷冷看我一眼: “女兒嫁出去就是外人,這房子留給你弟。” 而我爸不顧所有人反對,把房子登記在我名下。 我弟爲了賭
給全家背鍋100次後,我把鍋返還給他們了
我家從來沒有人犯錯。 因爲每天晚上十二點,客廳牆上都會出現一張“家庭糾錯單”。 只要三個人同時簽名,就能刪除家裏一個人當天犯過的錯。 姐姐考試作弊,被老師抓個正着。 爸媽和姐姐簽了名。 第二天,監控裏作弊的人變成了我。 弟弟偷開爸爸的車撞壞護欄。 爸媽和弟弟又簽了名。 第二天,交警找上門,說駕駛座上的人一直是我。 五年來,我從全校第一,變成了撒謊、作弊、偷竊、虛榮的壞孩子。 姐姐卻越來越優秀。 直到她拿到保送資格那天,媽媽抱着她哭。 “幸好當初沒把這個能力浪費在你妹妹身上。” 我站在門外,第一次沒有難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