幫兒媳帶娃累到住院,她反說我欠她八萬八
兒媳生下雙胞胎後覺得自己是我家的大功臣。 每頓飯必須保證八菜一湯補充營養。 所有衣服只能手洗。 洗她的內衣褲時我的雙手還必須在消毒水裏泡滿十分鐘。 地板拖三遍,馬桶擦到能喝水。 更重要的是,任何時間都不許讓孩子發出哭聲打擾她睡覺。 我任勞任怨的伺候了她大半年。 終於累到腰傷復發,雙手潰爛躺進了醫院。 她和兒子卻好似沒那回事一樣不管不問。 我出院後。 兒媳竟朝我甩過來一個高達八萬五千元的賬單。 「一家人也要明算賬!你在醫院偷懶一躲半個月!」 「我請保姆帶孩子收拾家務的錢,難道不該你來賠麼?」
領證當天被退婚,我把親媽送進精神病院
領證當天,我媽帶着我未婚夫的爸媽,堵在民政局門口。 “這婚不能結,我閨女有遺傳性精神病,發起瘋來連親媽都打。” 我未婚夫臉都僵了。 我攥着結婚證的手在發抖,“媽,我哪來的精神病?” 我媽一臉痛心地拍我後背。 “你忘了你小時候放火燒屋、半夜拿刀比劃媽脖子的事了?醫院都開了證明的。” 未婚夫的母親嚇得連連後退,拉着兒子就要走。 我媽忽然意識到說漏了,慌張地躲到親家身後。 “閨女別瞪媽,媽是怕你嫁錯人才編的,你回家關媽進儲物間餓兩天,媽認罰還不成嗎?” 四雙眼睛齊齊盯着我,像在防一個瘋子。 我看着人羣后那張裝可憐、嘴角卻壓不住笑的臉。 她以爲一句“精神病”就能拴住我一輩子,讓我永遠不敢離家。 可她不知道,她手裏拿的鑑定報告病人姓名是她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