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老伴離婚後,我後悔了
我提離婚時,老伴正在做飯。 她的手微微一顫,輕聲回答:“好。” 這已經是我第100次提離婚了。 前99次,她像個瘋子一樣又哭又鬧,說讓半截身子入土的人離婚,簡直是逼她去死。 我煩透了她身上的老人味,不像我的情人,充滿生命力。 沒想到,這次她竟然答應了。 答應得太過輕巧,彷彿只是在回答今天喫甚麼。 我看着她在廚房忙碌的背影。 欣喜之餘,卻莫名地不安起來。
十七年養育,抵不過一場血緣騙局
我十七年前在客運站廁所撿到一個凍得發紫的男嬰,取名周明遠。 我白天踩縫紉機,晚上糊火柴盒,供他讀書考上了清華。 可通知書到的第三天,一對有錢人夫婦找上門來,說他是被我偷走的。 全筒子樓的人都罵我是人販子! 直到我翻出那張壓了十七年的舊紙條,上面赫然寫着: “此子先天性弱視,孫家無意撫養。若尋回,概不認領。”
兒子燒到抽搐公公冷言死了就再生一個
“求你們把車鑰匙給我,小宇燒到四十度了!” 趙秀蘭抱着滾燙的兒子,跪在結着薄冰的樓道里。 婆婆嫌棄地往後躲:“刮碰了你賠?那車二十來萬呢!” 公公宋德厚居高臨下地彈落菸灰:“死了就死了,再生一個。” 小叔子宋文濤走出來,輕飄飄扔下一張一百塊的紅票子。 “喏,打車去,多的不用找了。” 趙秀蘭死死盯着地磚上那張像凝固鮮血一樣的鈔票。 突然,懷裏四歲的兒子發出一聲微弱的嗚咽,滾燙的小胸脯猛地一抽,呼吸頓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