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主動避嫌後,班主任媽媽悔瘋了
爲了方便管教我,班主任媽媽把我放在她的班裏十二年。 可爲了避嫌,她又從來都不把我放在眼裏。 小學發語文書,她總是把最上面那本爛的、髒的發給我。 中學穿校服,我得到的永遠都是不合身的那一件,一穿就是三年。 到了高中,發覆習資料少一份,她唯獨不給我。 久而久之,所有人都默認把最壞的東西留給我。 高考前兩天,媽媽讓班長髮不帶手機承諾書,這是考場上必須攜帶的資料之一。 可班長不小心把其中一張落在了地上,有同學經過踩髒了它。 班長毫不猶豫,撿起徑直朝我走來。 “沈知遙,你的承諾書。” 握着筆的手泛起青筋,我再也忍無可忍,紅着眼眶抬起頭。 “這是髒的,能給我換一張嗎?” 話音落下,全班的視線落在我們身上。 我們僵持了十分鐘,最後,班長咬着牙關給我換了一張新的。 然而作爲媽媽眼前最受寵的學生,他對我記恨在心。 趁着課間,用一把美工刀扎穿了我的右手。 惡狠狠在我耳邊說:“還換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