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夫還債兩百萬後我送他喫牢飯
和陸知舟結婚三年,我替他還了兩百萬的債。 他創業失敗欠下的窟窿,是我一筆一筆填上的。 加班、兼職、賣掉我媽留給我的鐲子。 他說等公司起來了,加倍還我。 我信了。 直到他公司真的拿到融資那天,我在他辦公室的沙發上,看到一件不屬於我的女士西裝外套。 口袋裏掉出一張房產證複印件。 署名是陸知舟和一個叫溫如初的女人。 房子買在了我們結婚前三個月。 首付六十萬。 恰好是我當時轉給他還供應商尾款的那筆錢。 他用我的錢,給另一個女人買了房。 而我連自己住的出租屋,房租都是月月掐着日子交。 我沒有哭,沒有鬧,沒有當場掀桌。 我只是把那張複印件拍了照,疊好放回口袋,拉上了西裝外套的拉鍊。 然後回到家,打開電腦,開始做一件我早該做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