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一場離別雨
老公很健忘。 領證時,他八次忙着爲小青梅付裙子尾款錯過時間。 買給我的結婚紀念 日禮物,他轉手送給她當驚喜。 我胃出血讓他送我去醫院,他卻去照顧家裏漏水的她。 找他溝通,他每次都不耐: “我只是忘了,又不是故意的,你有必要斤斤計較嗎?” 這次父親進城來看我,因爲水土不服病倒了。 我在外出差趕不回來,老公主動提出送父親去醫院。 爲了防止出現差錯,我跟他一路打着視頻。 誰知剛回家就被朋友告知。 父親在家中暑暈厥被送進ICU了。 原來,老公那天送去醫院的不是我父親,而是沈晴晴她爸。 我衝過去質問時,他正在給躺在他大腿上的沈晴晴扇風。 轉頭無奈跟我說: “那天晴晴父親剛好腳崴了,我就把爸給忘了。”
丈夫爲情人進派出所,我撤回擔保那一刻,他慌了
我老公把人打成了輕傷二級進了派出所,爲的是一個叫羅倩的女人。 監控裏,他把那女人護在懷裏,摟着人家的腰,柔聲問她嚇着沒有。 我抱着孩子,紅着眼,替他求了一整夜的情。 凌晨五點,他牽着那個女人慢悠悠進門,看都不看我們母女一眼。 我還聽見他壓低嗓子跟她說:「等我哄她把那套老破小賣了,就跟她離,孩子都未必判給她。」 米粒的小手攥住我的手指,攥得死緊。 我一下子,眼淚就幹了。 不籤,一個字都不籤。 錢我也不掏了。 憑甚麼? 他三十一了,自己惹的事,自己兜着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