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賣了我三次
我媽是個賭鬼,從我記事起,她就在賣我。 第一次賣我,我八歲,她用我換了三天的賭錢。 我拼了命跑回來,她抱着我哭,說媽錯了,然後反手把我鎖進地窖餓了五天。 第二次賣我,我十三歲,買家是個老光棍。 她親自把我送進那間黑屋子,笑着數完錢,看都沒看我一眼。 我斷了兩根肋骨才逃出來,她卻在牌桌上罵我晦氣,攪了她的好手氣。 第三次,我十六歲,她把我賣給了一個人販子集團。 這次她沒哭也沒罵,只是死死捏着我的下巴,眼睛紅得像要滴血: “這次你要是再敢跑回來,我就親手弄死你,把你的骨灰罈子……也一起賣了。” 我以爲,這就是我這爛到泥裏的命了。 直到那天我媽又來找人販子要錢,臨走時,她撞在我身上,用只有我能聽見的聲音嘶啞道: “記住……那盒子……刻有你爸的警號……”
說好斷情絕愛,可佛子他六根不淨
我和謝寂有過一段見不得光的關係。 他護我周全,我陪他渡情劫。 後來,他說要繼承衣鉢,證道菩提。 於是結束了這段關係。 百年後再見,我跟着鄭老來求他給我們的“佛教數字博物館”項目投資。 宴席過半,我端着一杯紅酒走近他,指尖劃過他腕間的佛珠: “喂,小佛子......” “都說你是天生佛骨,金身不壞......” “分我一根骨頭......讓我也成成佛,好不好?” 全場死寂。 鄭老慌忙打圓場:“灼華喝多了,可能謝先生太像她一位......圓寂的舊友。” 謝寂捻着佛珠的手一頓,抬眼看來,目光如古井深潭: “所以,你到處跟人說,我圓寂了?”
曾經深淵,如今港灣
“過去陪陪陸總。” 五年前,周暮深僅用一句話就教會了我甚麼是玩物的本分。 五年後,我拿着化妝刷在他婚禮現場給新娘化妝時, 他當衆將我抵在鏡前,聲音嘶啞:“五年了,你終於肯回來了?” 我緩緩摘下口罩: “周先生,請自重。我是受您未婚妻重金聘請的化妝師。” “畢竟,是您親自教會我。” “我們這種玩物,最該學會的就是,在金主大婚時,笑着服務。”
野火燎原,玫瑰靜默
我救下江城時,他像條死狗一樣奄奄一息的癱在垃圾堆裏。 他跪求我幫他坐上那高位。 不過三年,他就從一條喪家之犬,爬成了叱吒風雲的堂口大哥,權勢滔天。 他求我隱退,我微笑點頭,回到我的紋身店,彷彿一切從未發生。 他甚至不知道,父親已在爲我們籌備婚禮。 直到他的新歡嬌笑着闖入我的店,要我將他們的纏綿照紋在背上。 我微笑着照做了。 然後,我精準地割下了那塊皮,裝入禮盒。 「江先生,物歸原主。」
牌位上的女兒更孝順
姐姐死了二十年。 爸媽給她上了二十年的香,供了二十年的飯。 我活了二十年。 沒喫過一頓熱乎的。 那天我摸了她的牌位,媽媽打了我一巴掌。 “別用你的髒手碰她!” 後來我去了殯儀館。 給死人化妝,陪死人過夜。 同事問我怕不怕。 我說:“死人不會嫌我髒,死人比活人愛我。”
活着的兒子不如死去的牌位
哥哥死了二十年。 爸媽給他上了二十年的香,供了二十年的飯。 我活了二十年。 沒喫過一頓熱乎的。 那天我摸了哥哥的牌位,媽媽打了我一巴掌。 “別用你的髒手碰他!” 後來我去了殯儀館。 給死人化妝,陪死人過夜。 同事問我怕不怕。 我說:“死人不會嫌我髒,死人比活人愛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