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夫喊別人媽媽後,我不要他了
剛和未婚夫產檢出來,我們就被街頭採訪的鏡頭攔住。 “兩位看着好般配!” 女記者舉着話筒,笑容和煦。 “能不能配合我們做個小挑戰:打電話給媽媽,說句‘我愛你’呀?” 我微笑着從秦景天口袋裏掏出手機,“當然可以啦。” 不等他反應,我已點了他備註“媽媽”的電話號碼。 秦景天無奈勾了勾脣,含笑道:“媽,我愛你!” 可電話那頭傳來的,不是準婆婆慣有的內斂回應。 而是甜膩膩的播音腔,曖昧又挑逗: “原來是我的狗兒子,你昨晚跪在牀上的時候,喊的可比這動聽多了。” 電話被猛地掐斷。 女記者的笑容凝固在臉上,尷尬地打圓場:“阿姨......聲音真年輕啊!” 旁邊的攝影師也跟着打趣:“就是!這阿姨還挺幽默的。” 我僵在原地。 那聲音,我不可能認錯。 是汪心語。 秦景天五年前並肩作戰的黃金搭檔,也是他單戀了七年的女神。
愛的第三人稱
七週年紀念日那天,回家路上太堵。 我隨手點開一個標題奇怪的同城帖: #我愛上了我的青梅怎麼辦?# 評論踊躍,多是善意的慫恿。 【青梅竹馬,天賜良緣,衝就完啦!】 不一會兒,帖主更新了回覆: 【上次喝多了,我們沒忍住......那時我才確定,我愛的是她,她也愛我。】 【可我有女朋友了,我們已經訂婚了。】 【青梅說,絕不能對不起我女朋友,她們十年的友情比甚麼都重要。】 滿屏問號,評論從慫恿變成了譴責。 【???信息量太大,我緩一下。】 【所以大哥,你女朋友是你們青梅竹馬play中的一環嗎?】 【求你們做個人,放你女朋友一條生路吧。】 屏幕暗下去,映出一張怔忡的臉。 今年,是我與周硯竹相愛的第七年。 也是我與虞青荷,相識的第十年。
我不是撿來的孩子
有記憶以來,我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: “你是從垃圾桶裏撿來的。” 七歲時,喫的第一顆話梅,是從弟弟嘴裏吐出的核。 十歲時,10元的小吊帶,媽媽講價到7元,最後嫌貴沒買。 十二歲時,我忙忙慌慌告訴媽媽我尿血了,她拿着衣架打我,罵我“小騷貨”。 十六歲時,爸爸意外去世了,他密密麻麻的碑文,我看了不下十遍,誰的名字都有,唯獨少了一個我。 十八歲時,媽媽把我985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撕了,“養你十八年,你翅膀硬了就想跑了是不是?” 從小到大,我的人生信條就是“報恩”。 直到那天,我在家門口聽見弟弟說,“媽,姐真的會獻骨髓給我嗎?” 媽媽理直氣壯,“她不獻誰獻?” “當年要不是神醫算錯了,她早就被我流掉了,我扔不掉沒辦法才養了她。” “獻骨髓本來就是她的義務,不枉我生她養她這些年!” 原來,我不是撿來的孩子。 是他們想扔沒扔掉的孩子。
媽媽在我身體裏,陪我最後一天
我生來對紫外線過敏,見不得半點陽光。爸爸不堪重負,率先選擇了放棄,媽媽二話不說和他離婚。她對我呵護備至,帶我四處求醫問藥。直到五歲那年,大師算命說,家裏再添個孩子才能緩解我的病。第二天,媽媽就從孤兒院領回個姐姐,她軟萌討喜,很快贏得媽媽偏愛。可程寶珠根本不喜歡我。她會偷偷用光照我,還誣告我闖禍,我哭着告狀,媽媽卻斥責我。我不敢再聲張,哪怕皮膚潰爛流血。八歲那天,程寶珠把我騙到陽光下暴曬了一整天,夜裏,兩個陌生的叔叔要帶我走。我怯生生問:“叔叔,死前能再讓我感受一次媽媽的愛嗎?”白衣叔叔嘆氣:“那就和你姐姐互換一天靈魂吧。”黑衣叔叔制止了他:“這違背規則”。爭執間,媽媽的靈魂竟鑽進了我的身體裏。
清風許來
寄住在竹馬家的三年。陳沐風一如既往地討厭我。晚自習結束,男同學送我回家。他懶懶倚在牆邊,脣角斜斜一挑:「她需要你送?」「長得比你家防盜門還安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