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記憶以來,我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: “你是從垃圾桶裏撿來的。” 七歲時,喫的第一顆話梅,是從弟弟嘴裏吐出的核。 十歲時,10元的小吊帶,媽媽講價到7元,最後嫌貴沒買。 十二歲時,我忙忙慌慌告訴媽媽我尿血了,她拿着衣架打我,罵我“小騷貨”。 十六歲時,爸爸意外去世了,他密密麻麻的碑文,我看了不下十遍,誰的名字都有,唯獨少了一個我。 十八歲時,媽媽把我985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撕了,“養你十八年,你翅膀硬了就想跑了是不是?” 從小到大,我的人生信條就是“報恩”。 直到那天,我在家門口聽見弟弟說,“媽,姐真的會獻骨髓給我嗎?” 媽媽理直氣壯,“她不獻誰獻?” “當年要不是神醫算錯了,她早就被我流掉了,我扔不掉沒辦法才養了她。” “獻骨髓本來就是她的義務,不枉我生她養她這些年!” 原來,我不是撿來的孩子。 是他們想扔沒扔掉的孩子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