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裁破產後,金絲雀火速抄底
陸景晏破產後,我拿出全部積蓄,送給他創業: “這算我給你的投資,等你賺了錢,再還我。” 我以爲陸景晏會意外,會驚喜,至少會謝謝我。 沒想到他用手指夾起銀行卡,輕嘖:“五十萬配叫投資?” “還是你已經知道林風婉要幫我填資金缺口,故意表演大方給我看?” 林風婉是林氏集團千金,陸景晏的白月光,她能頂着家族壓力幫忙,無疑是真愛。 既然他倆天生一對,雙向奔赴,我也該識趣退場。 我想把卡拿回去,卻被陸景晏搶先揣進口袋。 我急道:“這錢我還有別的用處。” 我可以買三個月基因靶向藥,也可以去南極看海,不留遺憾地死去。
渡盡塵霜一人歸
我一直認爲,我和陸之遠是最親密的戀人,因爲我們共用生命,共擔禍福。 每一年,我都會向陸之遠確認,他是否願意和我保持共生。 13歲到18歲,陸之遠重重點頭:“當然。” 19歲到25歲,陸之遠會抱着我,滿眼疼愛:“我求之不得。” 終於,26歲的我嫁給陸之遠。 在婚禮上,我又問出那個問題。 陸之遠的桃花眼依舊深情,他注視着我,說: “可以,但我還要跟彤彤共生。” 他朝旁邊穿着伴娘服的陶若彤招招手。 陶若彤紅着眼眶,投入了陸之遠的懷抱。 看着相擁的兩人,我低聲喃喃: “共生只能有兩個人。” 更重要的是,解除共生後,我可能會疼,陸之遠必然會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