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認回林家後,親爸媽並不喜歡我,只喜歡假千金林薇。 後來我因爲意外失明,老公仍然對我照顧得無微不至。 可懷孕七個月時,他卻說我肚子裏的是死胎。 “你現在必須引產,不然你和孩子的命都保不住。” 爸媽也逼着我去引產。 “你們以後會有孩子的,不要讓阿禮爲難。” 我忍着悲痛在手術同意書上按了手印。 可當晚就看到家族羣裏的聊天。 【明天引產後,小薇就能接受心臟移植手術了。】 我握緊了手裏的視力恢復通知單。 我一直以爲他愛的人是我,原來我只是養妹心臟的培養皿。 既然如此,我就成全他們。 傅斯禮可能不知道,我養父母雖然不在了。 卻給我留了很多錢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