值夜班時,我救治了一個五十歲的孕婦。 但她卻一口咬定我就是孩兒他爹! 我一開始以爲聽錯了,但後來她竟然拿着一張泛黃的合照鬧到科室。 照片上是少年時期的我和她,背景是我老家的火車站。 可我十六歲之前根本沒出過縣城,更別說認識這個快五十的女人。 患者家屬堵着辦公室罵我是人渣,院長把我調到了急診輪崗。 談了三年的女友遲念晴更是棄我而去。 我被逼着跟她領結婚證那天,她摸着肚子笑出滿臉褶子:“早告訴你跑不掉的。” 婚後她生了三胞胎,三個孩子都長着和我一樣的斷指。 我右手小指少了一截,是小時候貪玩被車牀軋的,這基因怎麼可能遺傳? 直到我在她枕頭下翻出一份器官捐獻協議,受益人是三個孩子,捐贈人那一欄寫着我的名字。 她舉着刀站在門口時,血濺在協議書上,她最後說。 “你只配當養料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