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雅因爲我買了瓶三塊錢的礦泉水,當着所有人的面摔瓶子羞辱我。 三年後她誤認我女兒是她的孩子,強行把我們父女倆帶到她家。 這個勢利眼女人竟然讓我住傭人房,說我只配當保姆。 林雅塗着大紅脣膏,眼神惡毒地盯着我。 “陸明,你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窮酸!骨子裏刻着兩個字,掉價!” “就你這種貨色,這輩子也就配打光棍!” “意思就是,你可以住我家傭人房,專門負責帶孩子。” 我看着她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臉,拳頭握得咔咔響。 憑甚麼一個我甩掉的女人,現在敢這樣羞辱我? 憑甚麼她能決定我女兒的去留,還讓我當她家的傭人? 我不會再讓任何人這樣踐踏我和我的女兒!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