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紀念日那天,我老婆發了條朋友圈,她三年來唯一的一條。 我們家從不出現榴蓮,因爲她對我說過,她和我一樣,都極其討厭那種刺鼻的氣味。 照片裏,一隻男人的手,正小心翼翼地把一塊金黃的榴蓮果肉喂到鏡頭前,彷彿在餵給屏幕外的某個人。 並配文: 【原來有些東西,試過了才知道有多上頭。】 她從不分享我們的生活,說兩個人之間的幸福,不需要向任何人證明。 在那一刻,我知道有些東西已經變味了,就像我不喜歡的那股味道,終於還是飄進了我的婚姻裏。 我很快就查到了那隻手的主人。 是她一直在我面前抱怨的,那個油膩又愛吹牛的客戶。 我無法理解,一直標榜自己有精神潔癖的她,爲何會容忍這樣一個人。 我沒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