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三週年紀念日。 江晚喬剛準備好豐盛的晚餐,丈夫沈斯珩就發來消息: 「今晚不回。」 「我去陪陪知微,你不用來,她不想見你這個害她癱瘓的罪人。」 看完信息,江晚喬的心好似被大手揪緊,隱隱作痛。 她在手機上顫抖着打字: 「斯珩,今天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。還有,前幾天我頭暈昏迷的原因查出來了,醫生說我是腦癌晚期,時日無多,你能不能回來,就陪我這一次。」 手指剛要按下發送, 下一刻,她把打好的字刪除,只回了一個好。 這種事本就不該抱有任何期望的。 再者,就算沈斯珩知道她身患絕症,會有半點心疼嗎? 大概率不會。 她是罪人,哪值得被同情呢?
完本